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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公告

   时间:2023-02-02 09:39

经省政府批准,根据《2023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鄂文旅文〔2023〕6号),省文化和旅游厅拟对2023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现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分配内容

(一)资金额度。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为3960万元。

(二)分配方向。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旅游业发展的战略部署,从更好地引导全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等。分配重点为:A级景区旅游厕所项目,重点A级旅游景区开发、重点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文旅融合重点项目,共同缔造乡村驿站项目,对口帮扶旅游项目等。

(三)分配对象。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旅游景区建设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旅游单位。

1、市州本级、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各县(市、区)整合申报1个A级旅游景区厕所建设项目。对照《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GB/T18973-2022)标准,重点支持3A级及以上和正在创建4A级以上的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的提档升级为Ⅰ类、Ⅱ类旅游厕所。

2、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申报3个重点A级旅游景区开发、重点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四)准入条件。

申报旅游项目,均需具备相应的准入资格。不具备申报条件的旅游项目,不纳入专家评估或评审的范围。准入条件如下:

(一)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此类项目包括A级景区旅游厕所项目,重点A级旅游景区开发、重点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完整的申报文本;2、有通过评审的旅游规划,并已正式立项或开工建设;3、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城市景区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4、已由县(市、区)、市(州)两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签署意见。其中,A级景区旅游厕所项目如没有单独的规划、立项、用地、环评等手续,可以所在景区的相关手续代替,但该旅游厕所项目必须包含其中。

(二)其他旅游项目。对口帮扶等项目的申报资格,结合不同情况分别另行确定。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甲级旅游民宿以创建成功为依据。

二、竞争性分配方式

采取专家评审的分配方式,由专家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最终确定需要扶持的旅游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按照《旅游专项资金申报文本》格式填写,同时提供申报文本所需的相关文件材料。

(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其他事项

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上报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汇总,集中于2月15日前报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处。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可在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下载申报文本、绩效目标申报表等相关材料。

联 系 人:蔡宏伟

联系电话:027-68892313


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