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发[2021]1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和乡村建设步伐 全面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乡村文旅振兴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健全基层公共文化阵地。全市54个乡镇(街道)、1001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部建成,6018个祠堂(含祖屋、众屋)转化文化活动阵地,在全省率先建成“市、县、镇、村、湾”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专门购买194台音响支持贫困村文化设施建设,确保153个贫困村、41个贫困镇的综合文化站“一村一台”。
二是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拨付“文艺进基层”专项经费72万,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节点举办7个群众文化类活动;组织“文化力量·民间精彩”广场舞展演、“戏曲季·基层行”演出;“红色文艺轻骑兵”基层惠民演出常态化,戏曲进乡村、进祠堂正在按计划实施。截止10月,举办了戏曲进乡村16场,高雅艺术走基层、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三下乡”等活动共计200余场。组织开展线下阅读活动23场,送图书下乡,与五合村、湖田村、枫桥村签订协议建立流动图书服务点,向村镇居民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每年向镇街、社区、村校园送书达到5000册以上。
三是加强乡村文化人才建设。大冶市印发《关于市文化和旅游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编制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基层文化站编制,“县聘乡用”老大难问题得到落实。这一成果得到省厅的表扬,有效缓解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后备人才短缺现状。阳新正在努力推进。目前大冶镇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现有专职人员42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均配备1名兼职文化管理员。组建农民铜管乐队、业余剧团、农民舞龙舞狮队、秧歌队、腰鼓队、农村(社区)舞蹈队等社会民间文艺团体500余支。阳新县乡镇文化站26个正式职工,有3个乡镇文化站被评为国家一级文化站。
四是加强乡村旅游规划。委托专业机构编制《黄石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对乡村旅游的资源分布、特点优势和供需情况等进行了分析,初步提出了包含乡村旅游在内的多产融合旅游发展体系和发展模式。编制了《黄石市文化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构建工业史诗·都市文博区、山水康养度假区、乡村休闲度假区等“一心引领、两带并进、三区支撑”的空间格局,重点发展乡村旅游。还从旅游专项资金中列支128万元,邀请顶级旅游规划设计团队编制了《仙岛湖生态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整改提升规划》和《龙峰生态文化旅游区概念性策划》。
五是推进乡村旅游创建。指导阳新天空之城、枫林地心大峡谷两家景区成功创建国家3A级景区。指导枫林镇、高山村、南山村、益昌村等4家单位申报省级旅游名镇、名村、名街,组织阳新港下村、上冯村2家单位申报全国旅游重点村。截止到目前,我市共成功创建荆楚文旅名县1个(大冶市)、省级旅游名镇2个(陈贵、王英)、省级旅游名村5个(坳头村、上冯村、沼山村、港下村、阳辛村)以及国家、省级旅游重点村各2个(沼山村、南市村)。
六是打造文旅节庆品牌。指导大冶市、阳新县持续举办保安桃花节、楚天香谷文化旅游节、三溪红枫节和龙凤山丰收节等十余个乡村旅游节庆活动。9月25日,启动“乡约黄石”丰收季主题活动,全市各大景区、旅行社、民宿、旅游名镇名村积极响应,推出山水美景(以黄石乡村自然美景为主)、古村探秘(以探索古村落、体验黄石非遗为主)、红色传承(以传承革命精神、展现新农村风貌为主)、丰收喜悦(以田园采摘、品尝当地美食、购买土特产为主)、休闲度假(两日游,全方位感受黄石食住行游购娱)等五条精品线路,市内外游客踊跃报名,市场反响良好。截至目前,该活动共接待游客12.62万人次。这些节会活动吸引了大批武汉及周边游客,促进了旅游要素的聚集,促进了相关旅游配套设施的完善,达到了聚集人气,培育市场的目的。同时,不少外地务工农民纷纷返乡在家门口开办农家乐、旅社、销售旅游商品,做起了旅游生意,吃起了“旅游饭”,大大提升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规划政策有待进一步跟进。近年来,我市乡村旅游快速发展,但国家、省、市层面在旅游开发方面,没有相应出台新的扶持政策,与农业部门的扶持力度相比,旅游部门的乡村旅游专项扶持政策少,扶持政策的制定跟不上乡村旅游业态的发展步伐。通过今年的调研,明显感觉到我市很多乡村发展旅游的意识越来越强、意愿越来越强烈,但是不知道如何发力,个别乡镇和乡村旅游景区做了规划,但也是各自为政、规划品质不高,没有编制一套系统的、高标准的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乡村旅游发展思路不明确。
二是管理运营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市大部分乡村旅游景区如上冯村、熊家境等都是村委会在进行管理运营,没有专业的旅游运营团队进行策划营销,乡村旅游开发和经营中普遍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资源与资金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乡村旅游普遍存在规模小,经营者品牌意识淡薄。在乡村旅游开发中片面强调对乡村自然资源的开发,多数乡村旅游处在“吃农家、住农家”的粗放阶段,忽视了乡土文化、乡村民俗等文化内涵开发以及农村其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三是监管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在监管方面,我市乡村旅游业态中的农家乐、民宿、采摘,尤其是近年来很多乡村旅游景区中新建的玻璃栈道、玻璃滑道、玻璃平台等特种设备、游乐设施的管理运营不规范,食品监督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不明确,监管存在误区和盲区。
三、下步措施及建议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建议从乡村振兴专项经费中划拨一部分,我局从旅游专项资金中配套一部分,激发乡镇发展乡村旅游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土地资源、生态红线、交通道路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建议市政府建立乡村旅游发展联席机制。协调农业、水利、交通、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商务、消防、林业等部门,共同推进乡村旅游发展。
三是出台相关政策。建议升级农业庄园。根据现有农庄,进行引导提升,支持农庄引入休闲娱乐业态,打造成为智慧化休闲娱乐农庄。改造一批民宿,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民宿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