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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时间:2020-09-30 15:59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信息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1、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原黄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负责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港区、下陆区、铁山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单位基本信息(机构设置等)

  根据黄编文〔2017〕83号文件,原黄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内设6个机构: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举报受理中心(督察大队)、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目前举报受理中心工作职能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核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事业编制25名,领导职数1正2副,中层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2019年底实有人数21人,其中在编在岗人员20人,退休人员1人。在编在岗人数较上年度减少1人,主要是1名职工参加省公务员考试被录取主动离职。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表1:收入预、决算对比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

年初

预算数

调整

预算数

决算数

年初

预算数

调整

预算数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253.06

360.69

321.66

206.87

293.76

293.76

二、上级补助收入

0

0

0

0

0

0

四、经营收入

0

0

0

0

0

0

六、其他收入

0

1.5

1.5

0

0

0

本年收入合计

253.06

362.19

323.16

206.87

293.76

293.76

 年初结转和结余

0


19.79

19.79

  基本支出结转

0


0.21

0.21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0

39.03

20

20

经营结余

总计

253.06

362.19

362.19

206.87

313.55

313.55

与预算对比分析:2019年度收入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1万元,增幅27.7%,主要是:①人员经费增加9.8万元,主要是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调资;②项目经费年中调整增加58.8万元,主要是支持旅游业专项30万元、省拨“扫黄打非”专项资金4万元、公共文化专项22万元、人才基金2.8万元。

与上年度对比分析:2019年度收入决算数较上年度增加29.39万元,增幅10%,主要是:①本年度人员较上年度人员增加,故人员经费收支较上年度增加,②项目经费增加11.3万元;③其他收入增加1.5万元。

收入结构分析:2019年度收入决算数中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比例99.5%,其他收入占总收入0.5%;从功能分类来看,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收入占总收入88.7%,旅游宣传收入占9.4%,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占1.4%,人才基金占0.5%。

表2:支出预、决算对比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

年初

预算数

调整

预算数

决算数

年初

预算数

调整

预算数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支出

253.06

321.66

319.29

206.78

293.76

274.47

    基本支出

233.06

242.86

242.86

194.78

226.26

226.05

    项目支出

20

78.8

76.43

12

67.5

48.42

二、经营支出

0

0

0

0

0

0

三、其他支出

0

1.5

1.5

0

0

0

本年支出合计

253.06

323.16

320.79

206.78

293.76

274.47

 年末结转和结余

39.03

41.40

19.79

39.08

  基本支出结转

0

-0.21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39.03

41.40

20

39.08

经营结余

总计

253.06

362.19

362.19

206.78

313.55

313.55










与预算对比分析:2019年度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73万元,增幅26.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①人员经费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调资支出增加9.8万元;②上年项目结转资金支出39万元、公共文化专项15.86万元、人才基金支出1.54万元、其他支出1.5万元。

与上年度对比分析:2019年度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度增加46.32万元,增幅16.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①人员经费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调资支出增加9.8万元;②本年度用上年项目结转资金支出了办公房屋的装修工作,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支出结构分析:2019年度支出决算数中财政拨款支出占总支出比例99.5%,其他支出占0.5%。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表3:“三公”经费支出对比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8年

2018年

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数

差异率%

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数

差异率%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

4.78

-8.22

63.2%

12

8.59

-3.41

28.4%

公务接待费

0.5

0.11

-0.39

78%

3

0.27

-2.73

91%

合  计

13.5

4.89

-8.61

63.8%

15

6.01

-6.99

54%

2019年,支队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购置数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批次,接待人次14人次。三公经费支出严格在年初预算数范围内,较上年度决算数下降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支队严控对“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执法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车、用油等行为;适时公示,每季度公开上季度 “三公”经费支出详细情况,接受队员监督;半年进行检查,对半年“三公”经费支出较大的问题,检查是否据实入账、支出的单笔项目是否属实、支出金额是否合理、是否有支出依据等行为;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无。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年度资产总额数值较上年度增加7.98万元,主要是通用设备原值增加6.28万元、家具原值增加1.7万元。

三、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资金年初安排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市场监管和执法办案公用经费的不足,保障本年度全面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文化市场监管与执法办案力度。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执法专项资金合理合规使用,保障了本年度全面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文化市场监管与执法办案力度,与预期目标基本一致。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执法专项资金合理合规使用,保障了本年度全面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文化市场监管与执法办案力度,与预期目标基本一致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余次。本年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4次,完成预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二: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业主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文化旅游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等,预计培训500余人次。本年度开展全市文旅综合执法业务培训2场次、全市经营业主法律法规培训6场次,受训人员达600余人次,完成预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三:开展“以案施训”活动、执法队伍异地执法业务交流学习活动,以及开展重大案件异地取证、异地办案,协助开展文化旅游“两法衔接”重大案件联合侦办工作。本年度在演出市场、歌舞娱乐场所等多领域办案有突破,立案调查42起,完成预定绩效目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经济分类科目存在混淆使用现象,主要是本单位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按人头核拨,无法保障正常办公运转,故专项经费偶有用于办公经费、电费等支出,但是与预算基本保持一致。

下一步改进措施:2019年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良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文化执法监管除开展日常执法巡查,还需结合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高发阶段,以及上级对重大特殊活动时段的工作要求疏密有度地来组织开展,在确保日常正常执法力度的同时,要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实际需要集中执法力量展开针对性强、收敛大的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更加有效科学地使用项目资金。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针对2019年度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我单位更加合理地编制2020年度项目预算,在资金执行过程,严格按照“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合理利用。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3、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 :指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6、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7、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