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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引客入黄”奖励政策申报指南

来源: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6-05-22 17:17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广大旅行社及时、准确了解2025年度“引客入黄”奖励政策,并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现发布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依据

《2025年“引客入黄”奖励资金政策方案》

二、政策要点

(一)奖励对象

1.适用于组织境内外旅游团队来黄旅游的市内外旅行社(含在线旅行社);

2.导游员。

(二)奖励条件及标准

1.航空团队

(1)一次性从国内同一客源城市组织25人(含)以上,乘坐同一航班的飞机旅游团队,在黄旅游达2天1晚及以上、且游览2个及以上推荐收费旅游景区,对旅行社一次性奖励3000元;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1000元,以此类推(团队首站须选择在黄石城区住宿及游览)。

(2)一次性从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组织25人(含)以上,乘坐同一航班的飞机旅游团队,在黄旅游达2天1晚及以上、且游览2个及以上推荐收费旅游景区,对旅行社一次性奖励9000元;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2000元,以此类推(团队首站须选择在黄石城区住宿及游览)。

(3)旅行社以包机方式接待省外团队游客,在黄旅游达2天1晚及以上、且游览2个及以上推荐收费旅游景区,每班奖励2万元,游客在黄住宿每增加1晚,额外奖励5000元(团队首站须选择在黄石城区住宿及游览)。

2.包列团队:旅行社以旅游专列方式接待省外团队游客入黄旅游,每趟专列人数400人(含)以上,在黄旅游达2天1晚及以上、且游览2个及以上推荐收费旅游景区,每列奖励4万元,游客在黄石离车住宿每增加1晚,额外奖励5000元。

3.大巴团队:活动时间内,对组织市外游客团队人数累计达到3000人(含)及以上方可申请奖励,具体奖励标准:

(1)一次性组织120人(含)以上的市外游客、在黄旅游达2天1晚及以上、且游览2个及以上推荐收费旅游景区,对旅行社按每人80元标准给予奖励。

(2)一次性组织30人(含)以上的市外游客、在黄旅游达2天1晚及以上、且游览2个及以上推荐收费旅游景区,对旅行社按每人60元标准给予奖励。

(3)一次性组织10名(含)以上市外游客、在黄旅游达2天1晚及以上、且游览2个及以上推荐收费旅游景区,对旅行社按每人30元标准给予奖励。

4.自驾团队:在黄旅游达2天1晚及以上、且游览2个及以上推荐收费旅游景区,一次组织自驾车辆在20台(含)以上且人数在60人(含)以上的,按每人60元标准奖励;30台(含)以上且人数在90人(含)以上的,按每人80元标准奖励。

5.组团突出贡献奖:活动时间内,对组织市外游客团队人数累计达10000人次(含)以上,且60%来自周边200公里内的客源地,引客人数排名前三的组团旅行社分别奖励7万元、5万元、3万元。

6.地接导游带团奖:取得全国导游证,与黄石市内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黄石市旅游协会注册的导游员,活动时间内,在黄累计带地接团30个(含)以上且每团不少于10人(无针对导游员服务质量的有效投诉,无违纪违法行为),对接待游客数量前5名的,按排名顺序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

三、申报要求及流程

1.申报“引客入黄”奖励的旅游团队,行程须包含1-2家黄石城区景区,其中1家为收费景区;行程须包含1家门票挂牌价格在50元以上的景区;住宿须选择黄石城区内酒店。

2.旅行社在每个团队出发前,在市文化和旅游局采购确定的第三方核销平台按照“一团一报”录入团队信息;如团队取消或情况有变,须在核销前及时修改申请信息,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实者团队无效。单个旅游团队只奖励一次。

3.旅行社团队行程中,导游和游客须按照要求携带身份证进行核销。

4.根据申报要求递交所需材料到市文化和旅游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一)旅行社团队奖

1.旅行社资质证明(旅行社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的签约合同;

3.酒店住宿发票复印件(备注时间、人数);

4.推荐收费旅游景区发票复印件(备注时间、人数);

5.《旅游团队奖励申请表》;

6.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7.火车、飞机团提供车票和机票等票据。

以上资料中的扫描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地接导游带团奖

1.以旅行社为单位申请;

2.导游证复印件;

3.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的团队签约合同;

4.导游与旅行社劳动合同或带团派遣单;

5.《地接导游带团奖励申请表》。

五、业务咨询

联系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安达路6号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旅游科

联系电话:0714-6287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