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提示

来源: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0-09-28 18:10

为切实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我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稳定、平安、有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祥和、安宁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现就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公共文化场馆:

1.实行健康绿码预约管理,进入场馆必须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绿码,接待参观人数不超过相关规定要求。

2.所有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入内参观。

3.每天对员工体温等身体状况进行检测登记,每隔14天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

4.保持场馆室内自然通风和空气流通,每天对场馆内参观区域和公共设施等进行消杀处理。

5.设立临时隔离区,配备防疫用品,参观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隔离,联系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处理工作。

剧院等演出场所、文化娱乐场所:

1.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绿码。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2.每天对员工体温等身体状况进行检测登记,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

3.保持场所室内自然通风和空气流通,每天对场所内公共用品用具和公共设施等进行消杀,并做好相关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4.文化娱乐场所做到“一客一用一消”。麦克风使用完毕后及时更换筒套,并做好清洁消毒;歌舞娱乐场所的点歌按钮、屏幕及附属设施,游艺娱乐场所的按键、摇杆、代币及附属设施应当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5.加强防控宣传。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餐饮,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错峰用餐;提倡节约粮食,防止餐饮浪费。

6.设立临时隔离区,配备防疫用品,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隔离,联系当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处理做好处理工作。

旅行社:

1.禁止从疫情高风险地区组织游客参加旅游活动,组团社和地接社明确双方疫情防控相关责任,地接社负主体责任。

2.做好游客健康信息采集和体温检测登记,认真查验游客健康绿码。行前搞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醒游客“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坚持每天对游客进行体温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置。

3.每天对旅游包车进行全面消毒清洁,督促游客乘坐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场馆全程佩戴口罩。

4.组织游客就餐时实行“分餐制”“公筷制”。

5.导游、司机和其他工作人员上岗前进行健康码核验,每隔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查,旅游行程中应旅行好安全和疫情防控管理职责。

6.发现游客和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联系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向当地卫健部门报告。

星级饭店:

1.入住和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绿码。对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一律不得办理入住手续,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全体员工实行每日健康监测,每隔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查,确保健康安全上岗。

3.酒店出入口及显著位置,使用提示牌、显示屏等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醒宾客和员工自觉遵守防控规定,注意自身防护。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和窗户自然通风。每天对洗手间、电梯间、楼道等进行消杀,并做好相关记录。

5.采购经过检验检疫合格的食物,切断食品病毒传染渠道。

6.设立防疫临时隔离点,配备充足防疫用品。

A级旅游景区:

1.实行旅游景区实名预约制度。

2.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75%。在入口处、重要游览点、观景平台、交通接驳点、狭窄通道、购票餐饮等场所,安排工作人员搞好疏导,防止游客聚集。

3.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引导,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在人员密集区域或室内场所要求游客自觉佩戴口罩。

4.每天对室内开放场所和公共设备设施等进行消杀,并做好相关记录。做好景区内垃圾分类处理和定期消毒。

5.每天对员工体温等身体状况进行检测登记,每隔14天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6.按规定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发现游客或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并联系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处理。

7.发现疑似症状员工或病例的景区,立即采取暂时关闭景区措施,并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疫点消毒工作。

旅游客运企业:

1.旅游客运包车业务应当由旅游客运企业与正规旅行社签订旅游租车合同,并向旅行社提供“三证一牌”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包车客运标志牌。并按照“一团一单的”的要求,在发团前与旅行社签订《旅游租车确认件》,旅游客运企业不得与非旅行社团队发生旅游客运包车业务。

2.加强驾驶员管理,驾驶员须取得驾驶资格、从业资格,驾驶员的驾驶资格必须与所驾驶车辆的车型相符。

3.严格落实旅游包车动态监管工作,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及时发现和纠正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异地经营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4.做好驾驶员出行前安全提示工作。对途径山区等事故高发线路的旅游包车客运任务,安排适当的车型和有相关驾驶经验的驾驶员。

游客:

1.出行前,要提前了解服务项目和疫情防控要求;要谨慎选择旅游目的地,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风险等级情况;通过查询微信“国务院客户端”或拨打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电话,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疫情信息。

2.通过手机客户端、官网平台、微信公众号、电话等渠道预订交通、住宿、餐饮、景区、娱乐演出等服务项目,形成“无预约不出游”的习惯。旅途中及时了解地面交通状况和天气状况,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错峰出行。

3.旅游时要注意安全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就餐时采用自助或分餐制,注意座椅间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住宿时“勤开窗,勤通风”;游览时爱护环境和名胜古迹,不随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不随意投喂动物、践踏花草;不推搡拥挤、乱刻乱画。如发生旅游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理性维权。

4.自驾游要杜绝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控制车速、文明礼让。户外旅游要注意防火避灾。特别提示:在森林防火区或禁烟区禁止使用明火或吸烟。

5.游客随团旅游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不要选择无资质的徒步、自驾、户外、保健品等公司出游。旅途中如遇旅游服务质量纠纷,可拨打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

 

                      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