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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文新广局以“正风肃纪”强力推进 履职尽责

来源:市文新广局政工科      时间:2017-07-14 08:46

良好的风气,有助于履职;严明的纪律,能督促尽责。黄石市文新广局针对全市文化系统履职尽责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了正风肃纪、履职尽责的工作思路,全市文化系统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暂行规定》,全面展开 正风肃纪。

经多次征求社会各界、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及在省厅、市局多次明察暗访中,发现全系统存在的履职尽责问题,大大小小,集中指向于工作作风不强、工作纪律不严、处理手段不够上,主要表现在政治思想工作不到位,对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不到位,作风建设抓得不实,纪律松弛,迟到早退、上班玩游戏、过早等问题屡禁不止。为此,黄石市文新广局痛定思痛,经多次研究,并请示市纪检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暂行规定》,从制度上抓作风建设、用硬措施推进履职尽责,严打“懒散症”,严查“不作为”。

《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暂行规定》体现出了几个特点:一是“规范”。工作人员凡需请假,即使半天也必须领导同意,并说明正当事由,所有请销假必须书面签字。二是“严格”。如:在工作期间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第1次扣款200元,分管领导诫勉谈话;第2次扣除半年奖金,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全系统通报批评;超过3次以上,扣除全年奖金,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凡省、市在明察暗访中发现有违反工作纪律并通报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临时人员一律辞退;正式员工扣除半年奖金,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三是“追责”。如:部门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超过2次(含2次)的,部门负责人扣款300元;部门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超过3次(含3次)的,部门负责人扣款400元,分管领导扣款400元;部门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超过4次(含4次)的,部门负责人扣款500元,分管领导扣款500元;单位主要负责人扣款500元。

当前,黄石市文新广局除了加强本单位的明察暗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并拟邀请社会人士组成暗访工作小组,对全市文新广系统进行集中暗访,严抓执纪监督,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严肃性。对出现违纪违规、懒松软散等问题,坚决予以问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