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工作,规范保护单位的管理,明确和落实保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经有关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和保护单位申请,我局拟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大冶石雕)保护单位,由原保护单位大冶保安文化馆变更为湖北尹解元石雕艺术有限公司。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大冶石雕”2008年被列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编号Ⅶ-56。目前保护单位为大冶市保安文化分馆。目前,保安文化分馆人员编制较少,经常性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文艺培训、文艺创作、授权管理保安镇文化市场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鉴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的要求较高,及专业性也非常强,当前保护单位没有专业及高职称人才进行非遗传承保护工作,不具备保护单位条件。历年来,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均委托湖北尹解元石雕艺术公司负责。该公司是国家级非遗大冶石雕原生地的一家专业石雕公司,公司有一级/高级技师(副高级)一名,省级传承人一名,市级传承人五名,县级传承人一名,在多年的非遗保护和传承方面多有成就,公司法人尹国安先后被授予“大冶石雕”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湖北省民间工艺美术家”、“湖北省民间工艺技能传承大师”,2018年该公司被授予“湖北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先后为“大冶石雕”培养和传承石雕艺术人才四百多名,收藏大量石雕遗存和现代获奖作品,并建有尹解元艺术馆,展示大冶石雕文化作品。每年积极培训和传承大冶石雕艺术人才,为“大冶石雕”起到非常重要的传承和推进作用,公司作品多次获全国大奖,非遗保护和传承成绩突出。
根据上述工作实际,经研究,我们请求将原国家级非遗项目“大冶石雕”保护单位大冶保安文化馆变更为湖北尹解元石雕艺术有限公司。
专此报告。
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5日
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国家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拟调整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检查和调整工作。经有关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和保护单位申请,我局组织审核,
现将保护单位拟调整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2年9月12日止。相关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来函、来电、来邮等方式向我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提出。来函、来电、来邮需使用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和反馈。
联系地址:黄石市安达路6号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
邮政编码:435000
联系人:胡伟俊
联系电话:0714-6359339
电子邮箱:1762282411@qq.com
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5日
附件:黄石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拟调整名单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原项目保护单位名称 | 调整后项目保护单位 |
1 |
大冶石雕 |
大冶保安文化馆 |
湖北尹解元石雕艺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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