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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3起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指导案例

   时间:2022-04-29 09:18

深入推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进一步宣传教育警示作用,增强守法经营意识,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营造我市安全有序、健康和谐的旅游市场环境和服务秩序。

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现公布本市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3起指导案例。旨在提醒广大旅游从业者须守法经营,引导广大旅游消费者选择合法正规旅行社,审慎甄别不合理的低价旅游产品,以更好地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如发现违法违规旅游市场经营活动,欢迎社会公众通过举报电话(12345)和全国文化市场举报平台(jbts.mct.gov.cn)进行举报监督。

案例一

关键词: 微信招徕 个人 无证 非法获利

2021年5月,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根据线索,对“钟祥荆门两日游”(5月2日-5月3日)旅游活动开展调查取证。经立案查明,当事人郑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发布旅游信息,招徕、组织48名黄石地区游客开展钟祥、荆门两日游旅游活动,获利576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郑某某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76元,并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关键词:个人 无证 组织 非法获利

2021年7月,大冶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对赵某某组织江西旅游活动中,游客受伤不处理问题开展调查取证。经立案查明,赵某某于2021年6月26日租用旅游车辆,组织成某某等156人赴江西婺源二日旅游活动,获利156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大冶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赵某某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关键词:专卖店 无证 组织 旅游

2019年9月,大冶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对大冶某羊奶专卖店非法组织旅游活动开展调查取证。经立案查明,执法人员发现大冶某羊奶专卖店作为食品经营的专卖店,未经许可擅自包车组织陈某某、戴某某等105人赴金华市横店旅游活动,属于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大冶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大冶某羊奶专卖店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