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比照2016年度预算和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我局2017年年终决算有关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5月,经省、市编办同意成立黄石市文物局(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黄石市文物局(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核定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0人,职数是一正(正县)二副(副县)二个正科职,一个副科职,其他4人。2016年1月,黄石市文物局(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开始组建,截止2017年12月份,人员到位9人,1名副县级领导目前尚未到位。
二、财务收支状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2743.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70201)83.44万元、文物保护(含国家资金2070204)2260万元、博物馆(2070205)100万元、历史名城(2070206)200万元、其他文物支出(2070299)20万元、产业技术研究(2060403)80万元。具体拨款说明如下:
项 目 | 2016年 | 2017年 | 备 注 |
行政运行(2070201) | 40万元 | 83.44万元 | |
文物保护(含国家资金2070204) | 6685万元 | 2260万元
| |
博物馆运(2070205) | 100万元 | 100万元 | |
历史名城(2070206) | 200万元 | 古民居古建筑维修资金 | |
其他文物资(2070299) | 38万元 | 20万元 | |
产业技术研(2060403) | -- | 80万元
| 地矿博览会专项资金 |
合 计 | 6863万元 | 2743.4万元 |
截止2017年12月底,鄂财教发【2014】118号、鄂文物法【2016】50号】、鄂文物发【2016】60号《关于下达2014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关于下达2016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省文物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的华新水泥厂旧址大型修缮资金合计10304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到位。
2017年黄石市举办中国地矿科普大会和全国第二届工业旅游创新大会,财政拨入80万元地矿博览会专项资金用于华新水泥旧址局部开馆的前期展陈工作;财政拨入古名居古建筑专项资金2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7年基本支出87.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人)(含职工工资、绩效工资、医疗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8.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劳务费、电费、委托业务费、物业管理费、业务招待费、小车运行费、会议费等)11.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含公积金)5.8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含办公设备的购置)0.7万元。
2017年项目支出6426万元,其中华新水泥厂旧址的大型修缮费5967.75万元,2017年财政补助资金2260万元,上年结转486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等)42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含办公设备的购置)23.73万元。
项 目 | 基本支出(万元) | 项目支出(万元) |
工资福利支出 | 68.98 | 8.9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53 | 425.6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5.86 | -- |
大型修缮 | -- | 5967.74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7 | 23.73 |
合 计 | 87.07 | 6425.97 |
项目支出中有8.9万元的工资福利支出,主要是从湖北水泥博物馆的运行经费里支出的;华新水泥厂旧址文物保护项目是国家投入的重点项目。所涉及资金量大、分段实施项目多、时间跨度长。目前审计部门已对该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我局领导也非常重视该项目的资金管理,确保该项资金能够有效的使用,大型的修缮工程能够顺利的进行,2017年按照工程的进度、合同的约定、监理的认定支付华新水泥旧址大型的修缮工程款5967.74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项 目 | 2016年(元) | 2017年(元) | 比例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6236 | 46501 | +22% |
公务接待费 | 6541 | 12126 | +46% |
会议费 | 72676 | 6465 | -10.24% |
合 计 | 115453 | 65092 | -- |
有关三公经费支出的情况说明:我局虽然成立不久,没有购置小车,为了工作的需要,现租用一台小车用于工作,对于公务用车,我局严格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车、用油等行为,2017年小车运行费有所增加,是因为为了工程顺利进行,需要请北京专家来黄石实地指导,小车接送次数就有所增加,再为文物安全,需到大冶、阳新进行安全大检查,出车次数也有所增加;业务招待的增加是因为2017年黄石举办中国地矿科普大会、全国第二届工业旅游创新大会,我局在大会期间华新水泥厂旧址局部对外开放,承担部分的接待工作。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项 目 | 2017年末余额(元) | 来源类型 |
[100002Y]文物保护费 | 50,000.00 | [41]年初确定 |
[100002Y]文物保护费 | 5,610.58 | [41]年初确定 |
[100003C]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 | 121,781.57 | [41]年初确定 |
[100003Q]申遗工作经费 | 130,000.00 | [41]年初确定 |
[100003Q]申遗工作经费 | 70,000.00 | [41]年初确定 |
[10000E0]2017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 | 11,665,539.50 | [43]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
[10001FA]2017年市直单位增人增资 | 6,025.27 | [423]其他待分配 |
合 计 | 12048956.92 |
1、结转资金2017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1665539.5元主要是工程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及工程的进度付款,目前有部分尾款还需经审计及监理部门认定后才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因此有结余资金。
2、2017年12月份,我单位节余运行经费121781.57元,此笔资金本用于支付全国工业旅游创新大会期间的临时增加的保安、保洁、环境整治、绿化、临时展览等相关费用,但因此经费不足以支付以上费用,市文新广局已向政府呈报经费报告,待相关资金拨付给我局后,一并进行支付,因此出现结余。
3、根据黄石市矿冶工业遗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进程,目前我局已委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开展黄石矿冶工业遗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编制及专题研究工作,原计划2017年12月份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签订“黄石矿冶工业遗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支付部分费用。但因申遗基础研究工作涉及的内容繁多,相关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拟待相关内容完善后,商谈协议签订工作,因此暂未支付任何相关费用;黄石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7月聘请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原副主席郭旃为黄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顾问,聘期三年(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聘用经费10万元,按照约定,已于2016年在申遗工作经费中支付第一年的聘请费用35000元,2017年聘请经费暂未支付,拟于近期支付。
4、2017年胡雅年同志调入我单位任副局长,按人社局核定的岗位变动调资审批表,其六级职员工资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目前,因其养老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等转入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暂时无法核准其增资工资,因此出现此项资金结余6025.27元。
四、资产负债情况的分析
2017年黄石市文物局(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年末总资产为 104974783.09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15341703.04 元,固定资产为649468.00 元,在建工程(华新水泥厂旧址大型修缮)88983612.05 元,资产负债率是0 没有潜在的资产负债风险。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92.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67.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本年度部门决算财务工作的开展情况
1、财务管理方面:2017年我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各项财务工作自查,针对报销流程、财务票据、财务报表及审批、财务内控和固定资产等开展严密的检查工作;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增强财务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强化财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2、决算落实方面:根据2017年财务情况和国库系统数据,前期开展严密的对账工作,中期进行严谨的数据对比分析,后期严格的按照各项决算报表的编报通过审核。
备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指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