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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公示

来源:阳新文体局      时间:2016-06-14 09:37

本行政机关于 2016年 6月5日受理  秦兴  提出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 2016年 6月12日至2016年6月25日:

申 请 人:   秦兴               

场所名称:   黄石市红灯笼网咖       

场所地址:   黄石港区沈下路博雅花园124号  

经营范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         

经营面积:   350平方米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  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秦 兴

中国

 

主要负责人

秦 兴

中国

 

投资人

秦 兴

中国

 

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条)、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12318 、0714-6350680   传真:0714-6359013

通讯地址:黄石市文化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邮编:435000

公示机关:

日期: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