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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石市文化局201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黄文化纪[2013]1号)

来源:中国共产党黄石市文化局纪检组      时间:2013-03-26 02:19

市文化系统各单位:

  现将《黄石市文化局201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共产党黄石市文化局纪检组

                                      二O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市文化局201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3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纪委十八大工作报告及省市纪检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文化重点工作,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效能监察、违法违纪案件查处、领导干部作风改进等工作,为我市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开展扎实有效的党风廉政教育,不断促进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一)加强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省委“六条意见”及我市“六点要求”为重点,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建设。认真组织领导班子干部述职述廉专题民主生活会, 通过开展党内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反腐倡廉的能力,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机制,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确保党务公开落到实处。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健全党内监督,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认真组织第十四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多方搜集与反腐倡廉有关的资料进行学习,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与全局的其他工作、业务融会贯通,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公正无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职业道德教育,采取以案说法、廉政谈话及诫勉谈话等有效做法,加强警示教育,预防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中层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引导科级以上干部崇廉倡廉、争当表率,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道德规范。筑牢廉洁修身的思想基础,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诚实守信、正直有为、爱岗敬业、艰苦朴素的作风。

  (四)加强单位廉政文化建设。会同系统各党支部加强廉洁文化建设。通过宣传橱窗、党课教育等多种方式,不断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规及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原因等,及时通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进一步完善落实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进一步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 —2012 年工作规划》,结合我局中心工作,做好制度建设的长期规划,构建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制度体系,整体推进教育、制度、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

  (二)根据我局人事制度改革发展进程和不断推进管理水平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针对容易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薄弱部位与环节,建立健全在干部任用、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反腐倡廉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夯实廉政责任,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者,必须追究责任,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按照“一岗双责”的 要求,与局班子成员及系统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三、大力实施行政效能检查,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

  (一)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加强监督和检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保证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

  (二)积极探索绩效效能监察办法。逐步建立效能监察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程序,促进我局管理水平的提高。制定《文化局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的作风建设,促进各科室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尽职尽责地组织和管理行政事务,防止、解决工作职责不清、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问题,是我局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加强对基建、采购、财务管理等人财物管理使用的监督,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加强对干部任用等关键岗位的监督,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确保干部任用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人员招聘、技术职称评定、评优奖先等热点工作的监督,做到责任明确,全程参与;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的管理和监督,重视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增强管理的透明度,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规范,认真落实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一旦绩效考核不理想,坚决不能参加年终评优奖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四)继续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文化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加大网上审批推进力度,加强审批后续管理。着力完善服务功能,努力优化我市文化市场经济发展环境。

  四、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一)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及时调查、分析、研究和处理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二)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增强查办案件的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对查办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和治本功能。

  五、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一)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继续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廉洁教育和作风建设,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紧紧围绕反腐倡廉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理论和政策研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争做认真履职、公正执纪、遵章守纪的模范。

  (二) 进一步发挥系统各纪检委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全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的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真正能切实可行,落到实处,保障我局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