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检查和调整工作。经有关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和保护单位申请,我局组织审核,现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大冶佛像雕塑工艺”更名为“大冶木雕”的拟调整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2日止。相关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来函、来电、来邮等方式向我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提出。来函、来电、来邮需使用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和反馈。
联系地址:黄石市安达路6号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
邮政编码:435000
联系人:胡伟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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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
黄石市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称拟调整名单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原项目名称 | 调整后项目名称 |
1 | 大冶佛像雕塑工艺 | 大冶佛像雕塑工艺 | 大冶木雕 |